信阳光山县的一位茶商夏某遇到了烦心事。前几年茶市行情好,他与人合伙在光山县城一处商业广场买了一间商铺经营茶叶。后来商场整体经营方向调整,客流锐减,夏某的铺面持续亏损,再扛下去每个月都在”流血”。夏某提出解除合同退场,对方坚决不同意,还放话:”合同白纸黑字,你要走就付全部违约金。”夏某很困惑:明明是市场变了、合同已经没法实际履行下去,难道违约方就只能被”钉死”在合同里,眼睁睁看着损失不断扩大吗?

一、什么是”合同僵局”?

合同僵局,指的是合同虽然还能”名义上”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已经失去意义或者代价极高,守约方坚持要求履行,违约方想解除又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就这样互相消耗、僵持不下的状态。

典型场景在实务中很常见:商铺买了做不成生意,卖方坚持要你付尾款;长期租赁合同里承租人早撤了,出租人既不收房也不解约,坐等租金滚雪球;定制设备市场行情剧变,买方不要了,卖方却坚持”按合同交货收钱”。僵局拖得越久,双方的损失越大——店面空置、租金继续计算、违约金不断累积,最后往往是”双输”。

二、传统规则:解除权通常握在守约方手里

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则,合同解除权的主体原则上是有解除权的守约方。守约方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责任;而违约方原则上无权解除合同——这是”合同必须信守”原则的基本要求,目的在于防止违约方随意”撕合同”逃避义务。

但规则走到极端,就会出现前文说的荒诞结果:一方迫切想退出,另一方用”我就是要你履行”来施压或者漫天要价,合同变成绑住双方的绳索。

三、民法典的破局条款:第580条第2款

民法典第580条针对的是非金钱债务的履行。该条第一款列举了三种继续履行的例外情形: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真正”破局”的是第二款: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注意两个要点:第一,请求终止合同的”当事人”,实务和学理上普遍认为包括陷入僵局中的违约方——也就是说,违约方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起诉请求法院终止合同,给自己一条”体面退场”的出路;第二,合同终止不等于责任免除,违约方该赔的违约金、该补的损失一样要承担,法律给的是退出通道,不是免单券。

四、公报案例早已确立裁判方向

其实早在民法典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刊载的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就确立了这一裁判思路。

该案的基本情况是:某公司(化名冯某某)购买了一商铺,后经营商场的企业因整体经营结构调整,商场业态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买卖合同会导致商场整体规划无法实施、履行费用过高,而双方僵持数年。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判令违约方对守约方作出充分赔偿。其裁判要旨可以概括为:当合同已经陷入僵局、继续履行费用过高且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时,衡平双方利益,判决解除合同更有利于实现公平,但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这个案例为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的成文化提供了实践土壤。河南省各级法院在近年同类案件中,也普遍沿着”僵局可以解除、责任不能豁免”的思路裁判:既不让守约方被无限拖入损失扩大的泥潭,也绝不让违约方通过解除合同占到便宜。

五、违约方”退场”要满足哪些条件?

结合司法实践,违约方起诉解除或终止合同,一般要过这几道关:

第一,确实构成僵局。继续履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明显违背合同目的,要有证据支撑——比如商铺所在商场整体停业改造的证明、持续亏损的账目、双方长期协商不成的往来记录。

第二,起诉要主动、及时。违约方应当主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而不能擅自撤场后甩手不管;在诉讼前单方撂挑子,只会让违约损失继续扩大,最后都算在自己头上。

第三,诚信是底色。法院会审查违约方是否善意——是真因为客观情势陷入困境,还是单纯找到了更赚钱的买家想违约跑路。恶意投机者不会被这条规则庇护。

第四,赔偿要到位。合同终止的同时,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利益。赔偿充分,法院支持终止合同的可能性才大。

六、给当事人的行动建议

对想退场的违约方:不要擅自”消失”,先固定合同陷入僵局的证据(亏损记录、商场变化、协商记录),主动起诉请求终止合同,并准备好足额赔偿方案——以赔换退,才是最省钱的退出方式。

对守约方:对方违约后,冷静评估继续履行的现实价值。如果对方确实无力履行而僵持只会两败俱伤,与其死守合同,不如在赔偿谈判中争取利益最大化;同时注意及时止损,放任损失扩大的部分,法院也可能不支持。

七、总结

合同要信守,但合同不是枷锁。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为新宇公司案确立的裁判规则上了”法律保险”:合同陷入僵局时,违约方也可以请求法院终止合同,体面退场——前提是僵局属实、程序主动、赔偿到位。信阳光山县及河南各地经营商铺、茶叶、建材等实业的经营者,如果正被”走不掉、赔不起”的合同困住,建议尽早梳理证据、测算赔偿方案,在专业律师协助下通过司法程序妥善了结,避免损失继续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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