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禹王台区的老城区里,成片的房子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最近,家住老街的陈大爷听人说“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到期国家就把地收走了”,急得睡不着——他家这套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眼看没剩多少年了,真到了那天,住了一辈子的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子女今后怎么继承、怎么买卖?这是老城区居民最揪心的问题,也是全国购房人共同的疑问。

一、先分清两个权利:房子永远是你的,土地是“租”的

普通人说的“70年产权”,其实把两个不同的权利混在了一起。第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你对房子本身的所有权没有期限,只要房子在,权利就在,可以继承、可以转让。第二个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买房人取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这才是“70年产权”的真身。

所以问题从来不是“房子归谁”,而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二、《民法典》一锤定音:住宅用地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前《物权法》第149条也确立了“自动续期”规则,民法典在延续的基础上,把“续期费用”问题留给了将来的法律、行政法规。

给陈大爷吃颗定心丸:“自动续期”意味着不需要挨家挨户去申请,也不需要担心期限一到房子被收回、土地被收回。房子照住、照继承、照交易。这是法律给全体业主的“定心丸”,让有恒产者有恒心。

但也要说透另一半:自动续期不等于免费续期。续期到底要不要交钱、交多少、能不能减免,目前还没有最终细则,正在等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安排。《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已被认为是落点之一,购房人可持续关注。

三、已经发生过一回:温州的“撞限房”

续期问题并不是纸上谈兵。2016年前后,浙江温州一批住宅因为当地历史原因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陆续到期,有市民卖房过户时被告知要按地价补缴一笔不菲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办手续,一度引发全国关注。后来,原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会商后给出过渡性处理意见,即“两不一正常”: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期限仍按原起止日期填写。

这个过渡方案释放的信号很清楚:在国家层面的最终规则出台前,到期的住宅用地一律不设门槛,正常居住、正常交易。河南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到期住宅同样按此精神办理,开封、郑州等地暂未出现因住宅土地到期而无法过户的情形。

四、买房人要注意的几个实务点

1. 买二手房先看土地年限。尤其是老城区房改房、早期出让地块,查清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做到心里有数。到期不影响交易,但知道底细总归踏实。

2.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这些非住宅用地到期后不适用“自动续期”,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成本和不确定性都比住宅高。买商铺、公寓时务必分清土地性质。

3. “70年”从开发商拿地那天起算,不是从你交房或办证那天起算。买新房时楼盘开发拖得久的,实际剩余年限会打折扣,看房时记得问清拿地时间。

4. 继承、赠与不受土地年限影响。房屋所有权无期限,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子,子女依法继承即可,土地续期问题随国家统一规则落地解决。

总结:住宅的“70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你的房子。期限届满自动续期,房子照住、照传、照卖;续期是否收费,等法律、行政法规给出最终答案,眼下各地都按“两不一正常”过渡办理。买老房子、买商铺前多查一眼土地证,把年限和性质看明白,焦虑自然就少了。

私人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为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 商事仲裁
● 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
● 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
● 劳动争议案件
● 保险纠纷
● 票据纠纷
● 刑事案件

扫码添加微信好友咨询(请说明来意)

微信二维码

© 版权声明

本站网址:https://wenlawfirmi.cn
本文内容来源于公开法律案例及书籍资料的整理分析,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QQ:617951583删除。
本站禁止发布违法信息,欢迎举报。